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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 · "三争"晋先 | 诉前调解解纷争 以房抵债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3-10-30 15:35:14


近日,我院诉前调解室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标的230余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现双方当事人已自动履行完毕,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案件详情

2019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某混凝土制造公司陆续向原告采购矿渣粉、水泥等原材料,双方存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被告虽已支付部分货款,但仍有230万元尚未支付,故原告诉至我院。收到起诉材料后,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委派特邀调解员谷妍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了解被告公司负责人对欠款事实及数额无异议,但因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不畅,企业已面临生存危机,无现金给付货款的能力。调解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长期合作关系且能客观、理性面对分歧,于是调解员建议其提供具备交付条件的资产折抵欠款。

该调解思路得到了双方负责人的认可,于是调解员趁热打铁,敦促被告出具了以房抵债的调解方案。但具体细节仍需商榷,例如,抵账的房产有贷款未结,短期不具备更名过户条件,房产存在能否足额变现的风险,更名过户费用较高等等。原告坚持必须尽快办理更名过户,且不承担更名过户费用。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协商,向原告方转达了被告的调解诚意及拟办理过户的具体安排,使原告同意耐心等待。三个月后解贷工作完成,由被告承担更名费用,双方办理了以房抵债的全部过户手续。至此双方当事人已全部自动履行完毕,矛盾纠纷彻底化解,成功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为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我院不断深入开展多元解纷工作,拓展诉调对接平台,扩大调解员队伍,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委派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践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哈尔滨新区社会治理大格局,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政治部(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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