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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网站建设的若干问题

发布时间:2014-10-13 12:54:09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工作要求,更好地发挥网络在司法信息公开、服务审判过程中的作用,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民主监督渠道,拓宽树立人民法院公开、公正、公信司法形象的宣传平台,结合黑龙江省法院的工作实际。2012年3月1日,黑龙江省法院系统三级法院全部开通人民法院网,迄今网站的运行已半年有余。人民法院网的建设是科技进步的必然,也是司法公开、司法为民的彰显。

    一、建设人民法院网站的重要意义

    有人做了形象的比喻,认为法院文化犹如三个同心圆,即外层是物质文化,中层是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等,深层是精神文化。物质文化是法院精神与制度直接反应出来的具体表现,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和载体。人民法院网站就是在电子计算机和互联网高速发展下催生的极其重要的载体和工具。建设人民法院网站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院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有力举措

    人民法院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形象是通过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共同树立的。通过人民法院网站的整合、导向作用将法院工作人员的公正形象、廉洁形象、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传递给社会公众,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信任和尊重。同时鉴于网站传递信息的广泛性、及时性,法院工作人员也会有意识地使自己的一言一行与身份相匹配,从而更加努力修正自我,塑造良好的司法形象。

    (二)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司法之根。通过网络信息化的建设,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让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让政法干警体会感悟。

    (三)发挥自有宣传途径的特有功能

    全国法院系统的四级法院统一建设人民法院网站,按照统一的管理模式、相同的后台服务、相近的栏目设置,发挥审判机关对外宣传的作用。各级法院在符合客观实际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区域特色、重点活动进行网站的栏目设置及内容更新。既保证了各级法院的自主权,又保证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随着网络、报刊、电视、微博客等这种媒体的兴起,信息传播的速度、广度、深度都大大增加。其中不乏别有用心者顶着言论自由的帽子发布虚假信息、制造谣言混淆视听以达到个人的非法目的。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保证所发布的每条信息都是权威、真实、有效的。人民法院网站的建立为人民法院信息的发布提供了最佳平台。

    (四)服务于民的重要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各级法院都必须设置必设栏目。其中包括诉讼指南、执行动态、院长信箱等与社会公众相关的栏目。社会公众可以在网站上获取相关案件信息、进行在线法律咨询、下载法律文书模版、了解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人民法院网站的建设的应用完美的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

    (五)服务于审判的重要工具

    人民法院网站的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对外加强宣传、树立形象的重要阵地,也是法院对内服务审判、服务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重要工具。

    法院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网查询有助于审判的相关信息,公布开庭排期,公布法律文书,发表调研文章,探讨典型案例,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很大程度上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二、人民法院网站的特点

    人民法院网站具有普通网站便捷、及时、高效的特点。同时人民法院作为行使审判职能的国家机关,其网站具有专属特性。

    (一)政治性

    人民法院的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有机组成部分,人民法院的网站也具有政治色彩。人民法院网站的建设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如果脱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就会失去支撑、偏离方向。

    (二)人本性

    人民法院网站的建设要符合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第一要义。既要保证司法为民,又要满足法院工作人员的需求。所以人民法院网站在栏目设置和网站运行过程要充分考虑两者需求的平衡。社会公众是人民法院网站的主要服务对象,如果网站上的内容不能满足其需求,那么网站建立的意义也就不存在了。同样法院的工作人员既是人民法院网站建设的主体,也是人民法院网站建设的对象,若人民法院网能过他们的工作提供便利,他们就会大力支持;反之,他们就会觉得网站建设与他们无关,甚至产生抵触情绪。

    (三)司法理性

    人民法院网站上发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及时、客观、公正,发表的言论必须与人民审判机关的地位相适应。保证内容的合法合理性。发布涉及当事人信息的内容时,要慎重使用发布,不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技术处理要到位。彰显人民法院的司法理性。

    三、基层法院网站建设现状

    2012年3月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8个基层院统一开通网站。通过浏览各基层院网站,与各基层院网站负责人沟通。将现状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网站内容不能及时更新

    通过浏览网页、研究网站内容、整理信息发布时间,发现部分基层院网站不能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有些法院的网站的内容仍然是准备开通时发布的内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板块

    1.开庭排期栏目

    开庭排期这一栏目的设置是为了方便社会公众进行庭审所设置,也是公众最为关注的板块。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开庭排期栏目为空白。(2)开庭排期的公告为数月前,开庭早已完毕。新的开庭排期没有及时公布。(3)已开庭完毕的公告并未撤下,仍然在页面上显示。

    2.裁判文书公开栏目

    此栏目同样是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必设栏目,现状是18个基层院90%以上为空,从未录入任何内容。有个别院公开了法律文书也不符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规定的审批程序续,而且并未进行技术处理。2012年2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文书上网的审批流程和技术处理事宜。但根据目前各基层院网站的现状来看,执行的不是很好。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不同意裁判文书上网。(2)各审判业务庭不能积极主动的对接中院对口部门,审批上网文书。(3)网站更新维护人员与中院审批部门的沟通渠道不畅通。(4)存在怕惹麻烦、怕侵权的心态。

    3.新闻中心栏目

    新闻中心栏目是发布人民法院近期开展活动、发生事项的栏目。时效性是此栏的最基本要求。通过浏览网站发现,大多基层法院的该栏目内容不新,相对滞后。不能将法院的各项活动及时的发布出来。

    4、诉讼指南栏目

    诉讼指南栏目的设置的初衷是为了给社会公众提供一个官方、权威、完备的法律指导。它要求栏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必须是最新、最全、最常用的。可通过浏览大部分法院的网页,发现大都千篇一律,放置的内容不具特色,基本都是寥寥几条基本法,不能深入的、成体系的充实内容。

    5、人民陪审员、视频在线等几个栏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网站建设的要求,人民陪审员、视频在线等几个栏目是必设栏目。但在基层院处于一种必设无填充的状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相关制度在基层院落实开展的不是很到位。人民陪审员的内容毫无特色,不能深入的挖掘。(2)相关技术手段不完备。部分基层院不具备上传视频的条件。(3)网站编辑不能挖掘更深、更好的内容发布,致使有些板块处于空置状态。

    6、公众互动平台

    公众互动平台设立的目的是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以便法院更全面、及时、深入了解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并通过此平台与社会各界有效沟通联系,法院与社会良性互动,增强社会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社会公众在线留言,信箱来信都比较少,另外由于法院人力物力不足,公众互动平台尚未发挥其应具备的功能。此方面有待完善,形成良性互动,切实做到便民。

    (二)网站编辑角色定位不到位

    通过调查得知,大多数法院的网站编辑是身兼数职。有负责宣传的人员负责网站内容的更新维护,有计算机维护管理人员负责网站内容的更新维护。只有少数的基层院设置网站编辑部专门管理网站。网站日常管理人员的设置从根本上影响网站内容更新维护的时效和质量。

    1、互联网宣传属于对外宣传的方式之一

    互联网传播属于人民法院对外进行宣传的主要方式之一,纳入对外宣传人员的管理范围可以统一宣传口径,弥补纸质媒体、电视媒体时间、篇幅、传播范围的限制。由负责对外宣传的人员统一进行媒体、报刊、网络的多角度宣传,可以起到整合联动的最佳效果。

    但也存在一些技术上的问题,网站的建设与维护涉及计算机及网络维护方面的问题,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持。同时在网站发布的内容方面,更多的涉及法律问题,需要具备相当的法律素养和政治敏锐度。

    2、人民法院网站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内容之一

    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是法院物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人民法院网的建设又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和宣传载体,会涉及诸多技术问题的处理和解决。部分法院从技术专长的角度选择计算机维护人员负责网站的更新和维护。但问题仍然存在,计算机维护人员大多计算机专业出身,对媒体宣传的把握和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有限,不能再内容上进行再把关和再调整。而且因为信息发布的不可逆性,所以在内容的把关上应更加慎重。

    另外部分人民法院设置专门的网站管理人员,对于高级人民法院和较大的中级人民法院而言确有必要,但对于基层人民法院来说,网站的更新频率较慢,网站的更新内容相对较少,如若设置专门的人员有浪费人力物力之嫌。

    在网站日常管理人员的选择上必须考虑到法院网站的特点,选择具有政治敏锐度、具备司法理性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将人民法院网的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

    四、基层人民法院网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基层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人民法院网的建设,将各自的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作为对外沟通互动窗口,意识到网站信息发布的重要性和政治性。

    (二)完善制度,责任到人

    制定严谨的投稿、发稿流程和审批制度,网站发布信息的不可逆性、快速传播性要求网站上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严谨。各个栏目稿件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细致把关,反复斟酌,权衡利弊。以免所发稿件引起不良的社会反映。落实责任到人,撰稿人、签发人、审批人层层把关,层层追责。同时必须保证稿件的数量,不能因噎废食,要积极主动投稿。

    (三)严格管理,及时更新

    网站的日常管理人员要及时更新网站上的内容,对于过期的新闻、公告要及时停止,不占用网站的页面。管理人员要谨慎操作,避免后台密码被他人窃取、盗用,恶意摧毁网站。对于更新后的内容要严格把关、仔细审稿后再签发。

    人民法院网的建设是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的体现。也是科技进步的时代产物。在强调法院文化建设的今天,我们要充分利用好法院官方网站这一法院文化建设的载体,充分的发扬法院“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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