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哈尔滨新区核心承载区的法院,我院立足职能,努力研究如何在新区发展建设中展示更大的担当,完成更大的任务,发挥更大的作用,不辜负区委的信任和新区人民群众的期待。
一、强化“五个意识”,提高司法公信力
不断强化“忠诚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瞄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通过全面深化从严管理,系统规范司法活动,坚决落实司法责任,确保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坚持“同频共振”,趟出法院新路子
让全院干警认清新区新形势、新大局,迅速跟上新区“先行先试”的步伐,重点是要围绕简化程序、快速办案、高效结案,打破常规,创新方法,不但要有效应对“案多人少”的困境,尽快扭转结案率较低的被动局面,还要力争趟出新路子,创设新机制,创出新局面,在全市法院做出新示范。
三、服务新区大局,应对矛盾阶段性
着眼新区发展大局和阶段性特征,把握好环节,把握好节奏,积极服务,保驾护航。第一,对新区新的一轮大干快上发展,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要坚持主动跟进、主动服务、主动作为,全力为新区持续快上提供及时的司法支持和有力的司法保障。第二,对历史遗留的矛盾纠纷,绝不回避、绝不推卸,要坚持诉调对接、多措并举、多元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三,对发展过程中的现实矛盾纠纷,要坚持依法早建议、早引诉、早办结,特别是对涉企业、涉项目、涉招商引资的案件要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灌输环境理念,激发队伍战斗力
坚持强化全院干警“案案是环境,人人是环境”的理念,叫响“我是新区一分子,我为新区尽全力”的口号,加强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提高干警服务大局的素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警为新区奉献的内生动力,在打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新区”中充分发挥司法的重要引领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