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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法院首例拒执罪案件当庭宣判,嚣张“老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8-07-20 16:24:16


为着力解决执行难题,松北法院先后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尤其是针对某些置法律法规不顾的“老赖”,松北法院更是绝不手软。7月20日上午,松北法院公开审理了本院首例拒执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王某某与赵某某合作从事塑钢窗安装工程,赵某某负责加工塑钢窗。后因王某某一直未给付赵某某加工款,赵某某将王某某诉至法院。2015年7月16日,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某给付赵某某加工费144万元以及相应利息,王某某不服并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执行阶段,王某某在明知法院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未履行执行义务,未向法院申报其尚有一处商服,且于2016年8月将商服转卖他人,所获房款未用于偿还赵某某的加工费,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松北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王某某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最后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王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首例拒执罪案件的判处彰显了松北法院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不仅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而且有效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生效判决的法律权威,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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